加州透明法案披露

依据 2010 年加州供应链透明法案要求的披露

陶氏化学公司(“陶氏”)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的签约公司,致力于针对 10 个普遍 接受的原则(包括以下与人权和劳工有关的原则)推进社会性负责行为:(4) 消除所有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工,及 (5) 有效禁止童工。这些原则贯穿于钻 石标准 -(“守则”)。陶氏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直接负责供应链管理的 员工,应了解并遵守本守则。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与守则的内容和应用有关的严 格培训,并且每一名员工必须定期确认他们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守则。陶氏严肃 对待并以尊重、保密和公正的方式彻底调查可能违反法律或守则的所有行为。当员工被证实违反守则时,相应的管理团队将召开会议,审核调查发现并确定 最终结果。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纪律处分可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带薪或 不带薪停职、扣除或扣减奖金、剥夺或削减职工优先认股权、降职,或(对于 最严重的违规行为或多次发生不当行为)解聘。陶氏的守则声明:

尊重人权和尊严是企业的基石。

  • 我们不会使用强迫或非自愿劳工。
  • 我们遵守所有适用的童工法律。

但是,陶氏的承诺并未止于此。” 为达到此目的,陶氏于 20113 月公布针对供应商的 业务行为守则(“供应商守则”),列明供应商与陶氏开展业务时的基本原则。供 应商守则于 20113 月发送给全球超过 35,000 名陶氏供应商,并发布于Dow.com。此外,供应商守则阐述了陶氏对人权和劳工方面的期望:

  • 禁止强迫和强制劳工:供应商不得使用被强迫劳工或非自愿劳工,包括监狱劳工、契约劳工、抵债性劳工或苦役。
  • 禁止骚扰和虐待劳工:供应商须确保其员工不遭受心理骚扰、口头骚扰、性骚扰或身体骚扰、或任何形式的虐待,并须遵守所有适用于骚扰和虐待员工的法律。
  • 禁止童工:供应商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童工法律。

供应商守则还阐述了陶氏对制定供应商体制和程序以确保自己和供应商遵守守则的期望,以及未遵守守则的潜在后果:

  • 遵守守则:陶氏希望供应商贯彻体制并实施控制,以促进对适用法律和本守则订立原则的遵守,包括政策、培训、监督和审计机制。供应商还应将上述或类似原则用于与之合作的、向陶氏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分包商和供应商。陶氏有权评估和监督供应商遵守本守则。未遵守本守则的供应商应采取纠正措施,否则未来业务将不考虑该供应商。

大部分的陶氏标准采购订单和合同模板已更新,包括要求供应商遵守供应商守则的新条款,目的是要求所有新的陶氏供应商必须遵守供应商守则。续签现有合同时,陶氏打算增加类似条款。此外,作为陶氏推广供应商守则的后续阶段的一部分,由于供应商现更加熟悉守则,陶氏正在评估是否可要求合规证书、 自我评估和/或合规审计。陶氏目前对新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内部供应商认证流程。针对是否核实未来评估,或由独立第三方执行供应商审计,或是否进行不通告审计,目前尚未作出决定。